一、一件图形商标
先是,2023年10月,H公司申请了一件“普普通通”的图形商标。
乍看“普普通通”,左下一个支架,右上一个月牙🌙
细看❤️“扑通扑通”,小心脏竟有点受不了...
原来有人竟然申请了一个疑似我党党徽的商标?
二、不良影响
2023年11月30日,国知局针对上述H公司申请的图形商标,主动予以驳回。
商标驳回通知载明:
“该标志与中国共产党党徽近似,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,不得作为商标使用“。
三、申请人被查处
于是,属地J市监局根据国家局交办的线索,针对H公司予以调查。
2024年4月30,J市监局作出J市监处罚〔2024〕1**2号行政处罚决定。
J市监局认为,H公司以申请与党徽近似的图形商标......“显然属于违背公序良俗,易产生不良影响”。
H公司虽尚未使用于商品上,但上述申请商标注册行为违反了《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》第三条第(六)项之规定,构成了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。
J市监局认为H公司应依据《商标法》第六十八条第四款及《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》第十二条规定,予以处罚。
然而罚款 并不很高,其实也不少,2500元。
四、代理人被查处
故事并没有到此为止。
H公司申请与党徽近似的图形商标时,明确委托了商标代理机构D公司。
在查处申请人的同时,属地J市监局针对党徽近似商标的代理机构D公司予以调查。
J市监局查实,H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委托D公司以“图形标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第25类别商标注册。
后,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H公司申请与党徽近似的图形商标,违反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易产生不良影响,驳回。
在申请人被处罚的前两日,2024年4月28日代理机构即收到了处罚决定,J市监局作出J市监处罚〔2024〕1**0号行政处罚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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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代理被罚的依据
J市监局认为 ,代理机构D公司接受委托代理上述商标注册的行为,属于《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九条(一)项规定的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,或者利用突发事件、公众人物、奥论热点等信息,恶意申请注册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,仍接受委托的“情形。
上述情形属于违反我国《商标法》第六十八条一款(二)项规定的,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。
六、代理违法所得
操着卖白粉的心,赚着卖白粉的钱?
走这一趟“标”,怎么地也得赚一车白菜吧~
根据J市监局查实,代理机构D公司代理上述商标收取费用600元。
就这600元,还包含了代为缴纳的的注册申请官方费用270元。
所以,D公司违法所得330元!
我还能说什么......
(此处省略一个表情包)
空持百千偈,不如吃茶去🍵